关键时刻的一个错误选择,她把自己送进了牢房
11月26日晚上9时13分左右,黄某仙驾驶着一辆蓝色小汽车,正自南向北方向行驶,准备上廻澜桥,而另一侧,一辆二轮摩托车从韩堤路左转,也准备上廻澜桥。
就在两车相会的一瞬间……
发生碰撞后,黄某仙所驾驶的小汽车行驶了一段距离后停下来,而摩托车驾驶员则倒地不起。
案发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?
让我们通过监控片段了解一下。
时间倒回到2018年11月26日
发生碰撞
21:13:10
黄某仙所驾驶的蓝色小汽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
黄某仙停车
21:13:34
黄某仙停车后,一路小跑至事发地点查看情况
黄某仙打电话
21:14:05
黄某仙查看伤者情况后,拿起手机拨打电话
黄某仙离开
21:15:34
黄某仙离开伤者,走回车内,驱车离开。
警车到达现场
21:18:36
警车到达现场
救护车到达
21:20:59
救护车到达现场
两天后,摩托车驾驶人抢救无效死亡。
从发生碰撞,到黄某仙离开现场,仅仅2分钟时间。
就在这2分钟时间里,黄某仙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,使得事情往另一个方向发展,黄某仙成了交通肇事逃逸。
原来,在黄某仙观看伤者的过程中,旁边一个围观的人就说,刚刚看到是一辆白色的小车撞倒这个摩托车,因为黄某仙的车是蓝色的,她就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不是自己撞倒的。
旁边一个女的在打110,我在打120。在打电话的时候,旁边一个大叔就说,刚刚有一个白车撞到摩托车,撞完已经开溜了。
所以我也就走了。
回去的时候看到车门有划花,我就打电话跟我老公说,我的车可能被小车开过去的时候蹭到了。电话打完我就开车走了。
——小车驾驶员黄某仙
于是,在警察到场之前,黄某仙就已经开车离开。
我没想到是我的车撞到摩托车,如果知道是我的车,我肯定打110,等保险来的。我的车有买保险,我为什么要走啊。
——小车驾驶员黄某仙
对于这起事故,交警金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 郑志有话说:
在这个事故中,摩托车驾驶员是准驾不符,没有戴安全头盔,在通过路口的时候违反交通信号灯。这个小车驾驶员是有牌有证,而且小车还是有保险的。这样如果小车驾驶员没有逃逸的话,她负的责任是比较小的。
但是因为她这个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,所以她不仅要负刑事责任,而且在保险赔偿方面可能也没法得到足额的赔偿。
目前,黄某仙已被刑事拘留。
交警部门提醒
交警部门告诫广大的驾驶员,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首先抢救伤者,保护现场,并迅速报警,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逃离现场。
摩托车驾驶员驾驶摩托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,持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,在参与交通的时候要按路线按交通信号驾驶。
(转载请注明来源:汕头交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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